发布日期:2017/9/22 15:52:00 访问次数:4292
拟推荐河北省第五届职工道德模范个人和标兵单位公示
按照《河北省职工职业道德模范评选办法》,经沧州市职工道德模范选树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拟推荐中石化沧州分公司炼油三部四班班长、高级技师苏卫、沧州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58路线路队长杨洪利两名同志参评“河北省职工道德模范 ”,拟推荐沧州市巡警支队、河间市职教中心参评“河北省职工道德建设标兵单位”。
为保证广大干部职工在本次评选活动中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现对拟推荐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自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30日,欢迎干部职工监督。
监督电话:20201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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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9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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